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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1 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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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美新路家园守则(试行)
美新路家园守则(试行)
总则
1、美新路志愿家园是由中国青基会“美新路公益基金”创建的以志愿服务交流为主的综合性网络社区。
2、注册会员参与讨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
3、注册会员请自觉爱护论坛、珍惜会员身份,主动保护论坛的利益。
4、管理员和版主为论坛最大劳动者、资料收集整理者,是版面的秩序管理者,注册会员必须尊重版主并配合版主参与板块内的讨论。
细则
1、会员的ID名称、头像、头衔或签名不得带有侮辱、中伤、恐吓他人性质,不得使用国家领导人头像,不得带有flg、反动、暴力、淫秽等内容,不得注册与中国国家领导人姓名相同或相似的ID名称,头衔不得注册与本论坛管理人员相同或相似的ID名称(本人注册的除外)。如有出现,管理人员有权修改或删除。
2、会员发表内容需与本讨论区主题相符,不符合的管理人员有权编辑、转移、锁定甚至删除帖子,并视情节轻重警告或扣除积分。
3、在同一时段同一内容的主题不得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除合适版块的保留外,其他帖子由管理人员转移到回收站。板块重要资料、板块重要活动,允许在版务区发宣传帖,其他板块的宣传帖管理人员有权转到回收站。
4、不得发表反动,暴力,淫秽,商业广告之类的帖子,所发帖子一律删除,会员永久禁言或禁止访问。会员积极检举不良信息者,将提供一定的积分奖励。
5、不得蓄意破坏论坛稳定团结,寻衅辱骂攻击论坛管理人员,严禁会员之间互相攻击,互相谩骂,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扣除积分或禁止发言24小时。
6、未经他人许可,禁止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扣除积分或禁止发言。& f z8
7、属于灌水贴,管理人员有权删除或扣除积分,情节严重者禁止发言。
8、此规定面对论坛所有会员一律平等,且管理人员违规将受到较普通会员更严重的处罚。
删帖规则
1. 假如有人在帖子中灌水,版主可在警告后删除相关灌水回复,不允许随便删除任何人正常讨论的帖子。
2. 版主认为帖子属于明显不符合本版方向的帖子、违规帖子,可采用转移的方式(如广告和垃圾贴)可转移至回收站。
3. 若发现版主以任何个人理由,删除任何正常发贴,家园管理小组在接到投诉,经查实后视情节严重扣除爱心值、摘除奖章或取消版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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