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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到来的城市内战?
李朝晖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口的自由流动日益活跃,一般来说,人们主要关注的是这一流动的正面意义,包括权利的渐次落实、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等等,但是,被人忽视的是,这一自由流动背后的驱动机制所可能蕴藏的负面意义,以及其对中国未来的深刻影响。
时至今日,中国的经济改革已经进展了四分之一个世纪了,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背后,乃是两个基本的动力引擎的驱动:第一个引擎来自地方分权: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经济发展为主要政绩的升迁考核标准,使得地区间的竞争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而其表现则是各级政府的投资热情,以及各级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渐次接受和支持。第二个引擎来自对外开放,曾经一度被看成负担的大量人口,加上相对普及的中小学教育,使得简单劳动力成为了中国在上个世纪80和90年代最有比较优势的资源。大量外资的进入,和出口业的兴起,都建立在这一资源优势之上,并成为了改革的最大驱动力之一。
但是,上述双引擎驱动机制,固然在很长时间之内共同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也造成了相当的困惑,因为两者所遵循的原则毕竟不一样,地方政府再怎么追求经济业绩,其所遵循的也并非完全的市场逻辑。在中国现行的投融资体制下,各级政府的投资热情无一例外地指向了资本密集的产业,而事实上,当下中国最有优势资源是劳动力,这种政府投资热情与最有优势资源背离的现象,依靠外资和外贸而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缓解,但也造成了这样的情况:由于当前政府投资的特定行为方向,在整个中国都出现了不同程度但绝非轻微的就业困难,而与此同时,由于活跃的外向经济的吸引,劳动力也日趋向少数地区聚集。而只要这种经济发展的逻辑没有出现重大改变,就业紧张和人口流动就将长期存在,而笔者以为,由于上述两个因素的共同推动的长期存在,将使得问题不止局限于经济层面,而势必蔓延至社会和政治层面。
首先,就业困难的推力和外向经济的活跃所带来的吸引力将长期存在,在此情况下,相当多的外来劳动者——如果不是说绝大部分的化——将选择在异地长期就业,而不可避免的,就是其生活内容——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也将在异地完成。其次,人口向少数地区的聚集,其规模的扩大,使得异地就业者可以在就业地将原居住地的社会关系加以复制,近年来所披露的事实表明,无论是最早的北京浙江村,还是广州的虎门小金堂,甚至是北京朝阳区一带的外来菜农,都有这种将原居住地的社会关系——亲戚、邻里、乡党——在新的就业地重建的现象。最后,异地就业的长期化和人口聚集的规模化的共同作用,将使得就业地成为其新的家园,而对于那些干脆就在父母的就业地出生或者至少成长的新生代来说,父母的就业地干脆就是其新的故乡,而在以后代的发展为重的中国社会,儿女的新故乡,也势必驱使父母将新家园视作自己的新故乡。
于是,我们已经看到并将继续看到,以就业地为新家园和新故乡的人群的日渐扩大,但是,我们的社会和政治制度,能适应这一新的现象吗?如果不能,其后果又将是怎样的?很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似乎确实没有做好准备。
长期以来,人们对双引擎机制下的人口流动的长期化和固定化的认识并非充分自觉。在改革之初,劳动力问题的解决方案寄托在所谓“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之上,但是,乡镇企业因为其布局分散而违背了资金、技术、劳动力集约经营的现代企业要求,而注定会走向衰落,随着改革在90年代的推进,人们开始意识到,城市化和城市化所带来的服务业的兴起,可以作为劳动力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近年来的事实也表明,城市化以及其带来的人口聚集,确实是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最重要原因,但是,这就带来了新的问题:以城市化为目标的人口聚集,将不仅仅是劳动力本身的流动,也是劳动者的身份、生活和世界观的转移。
人们似乎还在幻想,外来劳动力在挣到钱之后,会自觉地回到家乡,可是,这一设想是严重不能成立的,一个20岁左右的青年,在外地工作生活过10多年之后,家乡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想,他的技能、社会关系乃至生活习惯,势必与就业地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严重一点说,离开了就业地,其下半生的保证也将落空。而否认这一点,简直就是对人性的极大潮弄。而尤为严重的是,如果说第一代移民终究还保留了故乡生活的记忆,也还在故乡拥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资源,从而回去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话,那些在父母就业地出生成长的第二代,既没有故乡生活的记忆——或者说此地才是他们的故乡,全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源也局限于此地,这些移民第二代与所在地的关系,以及和所在地社会的互动,是一个值得认真观察思考的问题,而不能幻想或者假装其不存在。
许多研究都表明,第一代移居者对移居地现存秩序的接受度相对较高,对自身权利和利益的主张和追求相对较少。这是因为:首先,新居住地的秩序一般来说会优于原居住地,从而削弱了移居者寻求改变的动力,其次,移居者往往势单力孤或者即使有群体也缺乏足够的资源和关系,尚不足以构成挑战,最后,移居者并不熟悉移居地的各种制度和规则,难以发起有效的挑战。可是,对于那些在父母就业地出生或成长的第二代来说,上述因素统统不复存在:他们没有对另一种秩序的记忆,共同的成长使得他们很容易就形成紧密的群体和牢固的社会关系,而他们也非常熟悉自己成长的地方的各种制度和规则。唯一需要的,就是某种彼此认同的身份意识,以及明确的诉求主张,可目前的社会态势,正在为他们制造这样的认同,正在为他们提供,明确的诉求主张。
首先,这些在父母就业地长大的孩子,将出现严重的身份认同的撕裂,农村户口的第二代的问题尤为严重:生长在城市却是乡下人的身份,生长在此地却是外地人。这种身份认同的撕裂,不仅是个体的,更是共同的,这种共同的身份撕裂,使得这一群体有可能形成统一的群体认同。进而,在当前的户籍、教育、就业和医疗等各种制度下,移民第二代与在地居民之间存在广泛的社会政治权利和利益保障的不平等,这一不平等,很有可能驱使具有明确群体认同的移民第二代,以各种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而他们又具备提出这种主张和要求的各种条件:包括对居住地情况的熟悉,对各种制度和规则的了解,以及非常重要的彼此认同。
如果上述分析成立,那么,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就将面临这一半与那一半的对立:一边是在地意识和各种权利利益统一的本地人,一边是在地意识和各种权利利益分裂的移民第二代,他们同在一个地方,却拥有不一样的身份认同、不一样的权利和不一样的利益保障。而如果有那么一天,移民第二代不仅意识到了这种不平等,而且试图改变这种不平等,并且能够用改变的企图来加以动员和组织,形成一个相对团结、诉求明确的团体,那么,我们就可能面临一场旷日持久的社会冲突。
当然,笔者并不希望这一景象成为现实,可是,要避免这一前景,逻辑上只有两个出路,要么就是让人口流动和异地就业居住不再进展下去,可这种张惟英式的思路,不仅违背了当下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从而是不可行的,更违背了公民权利的要求而是不可取的;剩下的,就只能在消除不平等上做文章了,只有在社会政治权利和各项利益上尽可能满足移居者的要求,消除横亘在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的巨大鸿沟,才可能避免一半人对另一半人的冲突这样可怕的前景(如果考虑到外来移居者的生育率远远超过本地城市居民,这一设想并非夸张),才可能让未来的社会在和谐中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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