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新的论坛,有一个很赞的功能那就是“@”
O(∩_∩)O~ 但前提是,彼此要是好友才行。
所以伙伴们,如果我们还不是好友,但却十分熟悉,欢迎来加好友。O(∩_∩)O哈哈~
在论坛里,相互圈圈,相互@。好赞,越来越方便的交流方式。
你体验了吗?还有很多变化,你发现了多少,欢迎说说哈!!!
欢迎
@企鹅PINGU O(∩_∩)O哈哈~
或者当你发出求助或问题或提到ta时,那个你很想让回复的伙伴;或者是有祝福送出,想让ta知道,你可以@{:soso_e152:}
@mhfnm @hsiaofish
提示:
下面是用于“提醒一些不熟悉志愿家园的家人删除非法好友”的站内短信标准版,伙伴们可以借鉴使用:
亲爱的伙伴:
您好!我们发现您的好友中有些(或一名)用户为非法用户(一般显示是系统默认头像或红云背影头像),他们会在家园乱发广告,望您及时清除。
非法用户常常使用“您好,请教一个问题”的形式来申请好友,还要请您注意识别哦!
感谢您对志愿家园的支持,愿您沐浴在各位家人的关心和陪伴里!
这是千痴大叔发给版主们的,大家借鉴看看!!!拿不准的就暂时先放下。
加好友需谨慎哈!!!
还有两件事情,详情请大家看链接:
一、重要提示:家园原有推荐图床停用,请尽快迁移以往图片!
http://www.newpathfound.org/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