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siaofish 于 2010-6-2 13:33 编辑
突然想到一个公平的问题.并不完全代表自己的观点,大家可以讨论一下.大家提到志愿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参与回访而需要支付路费.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甚至道歉.那么作为机构,如果也因为客观原因取消或更改回访日期,是否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记得今年第一次白土窑回访时间就 因为客观原因而一改再改,作为当时的领队,在得到很多志愿者的理解的同时,也听到了一些牢骚,而为了参加这次回访很多大朋友不得不更改日程,也放弃了很多.试想,这样的损失怎么计算呢?在旅行社中,一旦成团却临时取消变更也是需要给客人赔偿的.
所以,反过来,如果大家能够理解机构回访的更改,是否也应该理解一部分大朋友的特殊情况呢?前面提到的志愿者行为,不是说志愿行为可以不考虑诚信,而是说,大家没有必要为了几百块钱甚至几十块钱而心存芥蒂,影响了志愿者回访的积极性.换位想想,如果志愿者真的是因为特殊原因而无法成行而因此勉强额外支付一百多块钱,他心理会舒服吗?反过来,如果他为了履行承诺而放弃另外的选择的决定,是否会给他的将来带来捆扰呢?比如工作,比如个人感情等等.
个人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大家是否能抱着宽容而轻松的心态去看待呢?只要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影响,就不要额外支付了呢?一个人两百块,分担到每个人身上也不过十几块钱,但是对一个学生或者刚毕业的人来说其实算是一个不小的开支了.他去的车费是这么多,不去,车费也这么多.没有必要那么死吧!
在爽约的大朋友中,相信因起不了床而无法成行的人很少.大多数人都是因为特殊情况吧!还是希望合情合理. |